新区仿真培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装修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要
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新区仿真培训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整体硬装施工。包括拆除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吊顶工程、电气布线(强电)、暖通改造配合及消防改造配合等。
具体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设计图纸、项目清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将在报名成功单独对接。
3.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4.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施工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
(含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拟参与报价单位,应是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合格供方,且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涉及的技术服务能力需求。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内容须完整划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大独立板块,不得混装。
1.商务部分内容要求
商务部分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近3 年同类展厅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竣工验收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服务团队配置清单;
按招标文件给定规则编制的报价书,包含总价报价、分项工程报价明细; 2.技术部分内容要求
技术部分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涵盖项目重难点分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质量管控体系、设计深化保障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包含现场安全管控、动火作业管理、成品保护、安全应急预案等内容;
清晰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关键节点工期、工序穿插安排,以及工期延误应急保障措施;
项目人员、施工机具、材料设备等资源配备计划,明确各阶段进场时间与
保障机制;
项目质量保修期服务方案、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保障方案。
3.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盖章)的扫描版(U 盘或光盘)。
五、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船蓝海星(北京)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66885234
邮箱:346738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