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选取项目
谈判文件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
目 录
一、报价邀请书
二、项目要求
三、评选方法
四、报价文件格式
一、报价邀请书
1.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或“甲方”),现邀请合格“报价人”(简称“乙方”)就我公司“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选取项目”提交报价。
2.委托内容: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3.委托期限:
安全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环境影响评价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如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在合同期限内未完成,则顺延至该项目结束时间。
4.报价要求
本项目乙方报价须为全费用,即包干总价。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餐饮费、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乙方应当充分预判各类影响因素,所有潜在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报价文件获取
报价人需通过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说明文件,网上下载地址:http://temp.ebuycsemc.com。
6.报名及报价文件报送
6.1报价人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在平台完成提交报价,同时将报价文件寄至采购人:
地址: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路68号)
联系人:赵星宇
电话:18324102137
6.2报价文件应包含正本壹份。由报价人用规范的文件袋(文件袋正反面需加盖报价人公司鲜章)密封后报送至采购人。报价文件每页均要加盖报价人公司鲜章。同时报价人承诺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报价文件不予退还。
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
报价人名称:
报价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 10 月12日 17 点,注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询比文件恕不接受。
7.联系方式
联系人: 廖春凯 邓翔宇
电 话: 13996352075 15998959324
二、项目要求
1.1 本技术规格书(要求)适用于华渝搬迁改造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本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本技术规范书列明的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评价报告。
1.3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规定的有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而该等内容又是在达到评价目标过程中所必需的,应包括在本评价范围内。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建设项目
2.2建设单位: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3项目建设性质:搬迁改造和补充建设项目
2.4项目建设目标:华渝电气整体成建制从冉家坝厂区搬迁至鱼嘴厂区(成建制搬迁目的地: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嘴镇长和路31号)。
3.评价内容
本项目评价工作包括以下三部分:
3.1安全预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全预评价导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3.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3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 技术要求
4.1 资质及人员要求
4.1.1 资格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失信供应商;
(2)能力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相关技术服务的资质证书,并具备相关保密咨询条件。
(3)过往服务业绩:报价人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已签订的 3个军工企业相关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4.1.2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技术服务高级职称、具有相关领域注册工程师或评价师证书、具有相关军工保密项目业绩;
(2)项目人员专业应涵盖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土木工程、机械、电气等;
(3)项目负责人和报告审查人员应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项目参与技术人员应具有丰富的建设项目评价经验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沟通力和执行力。
4.2 通用技术要求
4.2.1报价人所有活动需遵循国家规范、标准或行业规范、标准。
4.2.2报价人所有活动需遵循甲方工作相应规程及要求,依据甲方的相关管理程序、管理指令、技术文件等有效文件开展工作。
4.2.3报价人编制的专项方案、技术文件、检测记录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必须保证所有文件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
4.2.4报价人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审核、数据复核、报告三级审核(编制、审核、审定)等制度,杜绝数据失真或报告瑕疵。
4.2.5报价人在项目实施前应对建设内容和风险因素进行充分辨识和分析,合理安排项目分工,尽量缩短项目进度。
4.2.6最终成果文件需格式规范、逻辑清晰,结论明确且符合审批或使用要求,并配合完成评审或答疑。
4.3 专业技术要求
4.3.1 安全预评价技术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2)供应商编写的报告应内容详尽、数据充分可靠,符合甲方生产实际。
(3)安全预评价报告应符合《安全评价通则》和《安全预评价导则》的相关要求,通过辨识分析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行潜在的各种危险因素,预测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后果,对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分析评价,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安全措施的法规标准符合性进行评价。
(4)安全预评价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
(5)安全预评价报告应通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编制修改说明,出具最终报告。
4.3.2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要求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方案和方法应当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6-2007)等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与评价,可以运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等方法。其中,类比调查数据应当采用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与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类似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乙方应确保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的质量和深度,确保按时通过专家评审。
4.3.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评价方案和方法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等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说明原有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情况。异地搬迁按新项目编制,总量单独说明关系。每个要素至少编制评价因子、标准限值、判定过程、评价范围、现状点位、预测情况与结果、措施参数等。
(3)供应商应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的质量和深度,确保按时通过专家评审后立即上网公示,以便及时获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批准文件。
4.4 规范/法规
供应商应遵循当下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5. 双方职责
5.1 甲方职责
5.1.1指定专人作为项目对接人,全程负责合同执行中的技术沟通、进度协调及接口管理,确保双方信息同步与工作衔接顺畅。
5.1.2协助乙方办理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所需的证件(如出入证、临时工作证),提供人员身份信息登记、安全告知等必要协助。
5.1.3协调乙方项目人员参与甲方组织的现场安全培训、作业区域准入授权等工作,确保乙方人员熟悉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1.4按项目需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1.5按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检测、评价所需的物资资源及工作条件,确保乙方工作顺利开展。
5.1.6对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如检测人员、评价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质要求或不胜任工作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在24小时内更换。
5.1.7对乙方现场工作的安全合规性(如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检测设备校准状态)、工作进度、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全程监督,记录质量问题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定期对工作质量进行统计分析,作为合同履约评价依据。
5.1.8因突发状况(如生产事故、工艺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调整工作进度或内容时,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明确调整事项、原因及影响,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5.1.9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乙方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提供发票开具所需信息。
5.2 乙方职责
5.2.1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保密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2.2按合同要求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团队。
5.2.3建立与甲方管理体系相适应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质量控制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到位且具备相应能力。
5.2.4在使用甲方提供的程序文件、图纸、工作方案等资料时,若发现问题(如参数错误、流程冲突),24小时内书面反馈给甲方接口部门,协助甲方完善相关文件。
5.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含电子/纸质版)、商业信息、检测数据等带离现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5.2.6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评价报告、数据记录等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用于技术存档及行业合规展示(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5.2.7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或危害因素超标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在30分钟内报告甲方。
5.2.8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提交中间成果(如检测原始记录、初步评价意见)及最终报告,确保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和审管部门批复;对甲方、专家或审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6. 进度要求
6.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尽量提前)完成以下工作:
6.1.1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内部评审并提交业主单位;
6.1.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内部评审并提交业主单位;
6.2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尽量提前)完成以下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组织专家内部评审并提交业主单位后。乙方须立即对接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完成后续项目的公示和批复等工作。
7. 入场培训要求
乙方入场前需接受甲方安全教育告知并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内容主要包括: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可能接触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知识等。
8. 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评价报告的质量。
9. 服务考核和项目验收要求
9.1各阶段成果报告送审版完成后,乙方提交采购方对报告进行预审,供方根据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
9.2各阶段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的相关要求。
9.3乙方应积极协助采购方进行项目验收,项目各阶段成果验收以技术评审形式进行。
9.4甲方以通过专家评审并依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后取得评审专家组的认可文件作为对该成果报告的验收依据。
9.5乙方有义务参加有关部门对其提交成果进行评审时的技术答辩工作,有义务提供其他引用该成果工作评审时必需的技术支持工作。
10. 文件要求
10.1乙方向采购方提交各阶段成果文件纸质版签字盖章版4份,电子版1份(保存格式为PDF和/或word),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格式应满足采购方的档案管理要求。
10.2成果报告引用的计算参数应明确出处,附表、附图必须清晰,符合规范要求;所有插图应形成JPEG格式电子文件,可以单独形成目录,也可以与报告一起形成电子文件。
10.3成果报告应在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内部技术审核,并在专家评审会前提交采购方送审版(电子版),再组织专家审查。项目组应按专家审查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后,并将送审版及修改完善的最终成果报告一并提交给采购方。
10.4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采购方相关审查、检查活动中回答和解释专家审查时提出的与成果报告有关的问题;同时,应根据审查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升版或对审查意见进行解释说明。
11.说明
11.1 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条款。
11.2 本项目采购人所提供技术文件等资料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报价人参与本项目应答并领取本文件的,视为承诺履行保密义务。资料保管、使用及销毁,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复制、留存或随意处置、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
三、评选方法
1.评选原则
依据《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报价人。
2.谈判小组组织
采购方组织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方参照《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3.评选程序
3.1谈判小组现场拆封参与报价单位文件,评议各参与报价单位资质、报价函等材料,确定资质合格的单位。
3.2 谈判小组分别与资质合格的参与报价人进行谈判,按照价格最低原则,确定项目承接候选人。
3.3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最终承接人,同时将谈判结果通知其他参与报价单位。
3.4承接人收到书面通知后,15日内,根据采购文件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四、报价文件格式
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建设
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选取项目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
1.不提供虚假的材料。
2.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4.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6.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7.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函
致: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方采购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改造建设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选取项目采购文件、项目要求、技术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后,我方愿以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报价含国家相关政策取费及税金)。如我方中标(承接)该项目,我方承诺: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承接)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采购文件和我方的报价文件等签订合同。
2.我方严格按项目采购文件、项目要求、合同及相关设计技术标准的规定完成上述项目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质量缺陷责任。
3.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4. (其他补充说明,如有。)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过往服务业绩或其他证明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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