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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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 |
数 量: | 1套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二○二五年六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询价采购公告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装备采购询价工作的措施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公开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采购。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
1.2 采购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
2.2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月内
2.3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2.4 建设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单位2023年1月1日至评审当日承担过同类或类似项目,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单位,能够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
(6)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价响应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询价文件与采购公告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ebuycsemc.com)上同步发布,请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0日在平台上领取采购文件。
5 报价书的递交
5.1 报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报价书开启的时间和地点
报价书开启在报价书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报价书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媒介
本询价采购公告在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ebuycsem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联 系 人: 高 工
邮 箱: gaorujian@jari.cn
电 话: 0518-85982566
2025 年6月3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询价的具体资料,是对询价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须知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制内容 |
1.7.1 | 勘探现场 | 不组织 组织,勘探时间: 勘探集中地点: |
1.8 | 询价采购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 | 分包 | 不允许分包 |
1.10.2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不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2.1(7)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 | 截止时间:采购公告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采购)文件的补充文件 | 确认的最晚时间: 补充文件发出后1个工作日内 确认的方式: 书面回复并加盖公章 |
3.1.1(9) | 构成报价书的其他资料 | 资料名称: / |
3.2.2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采购标的数量增减幅度: / % |
3.2.3 | 最高限价或其他计算方式 | 无 有,最高限价:49万元 |
3.2.4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报价书有效期 | 120天 |
3.4.1 | 询价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的形式: |
3.4.2 | 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时间 | 不涉及 |
3.4.3(3) | 不退还询价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 |
3.5(1)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部门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者证书复印件 |
3.5(2)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按照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 |
3.5(3)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近年财务报表年份是指:2022至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5(4)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五、资质资料(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业绩。近年是指:2022年6月1日至评审当日。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订单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业主证明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其他需求: |
3.5(5)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按照公告要求提供 |
3.5(6)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简介、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供应商应填报满足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3.5(7) |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 / |
3.5(8) | 供应商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 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包括: |
3.5(9) |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 不适用 适用。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的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
3.6.1 | 对关键条款进行响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要求 | 报价书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 |
3.7.5 | 报价书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 报价书副本 0 份 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报价书: 不要求 要求,提供电子版报价书的形式:光盘[t1] |
3.7.6 | 分册装订要求 | 不要求 要求, |
4.1.1 | 报价书密封 | 不要求密封 要求密封,密封要求: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报价书 |
4.2.1 | 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和地点 | 见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 |
4.2.2 | 是否退还报价书副本 | 否 是,退还时间: |
5.2(4) | 报价书开启顺序 | 开启顺序: 随机 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5.3 | 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 不足的情况 | 成交供应商为多家时,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 / 家。 |
6.2.2 |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 排序及数量 | 是否排序: 排序 不排序 数量: |
7.3 | 预成交结果公示 | 公示媒介:中船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ebuycsemc.com) 公示期限: 3天 其他应公示的内容: / |
7.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 递交时间: 其他要求: |
7.7.4 | 签约合同价 | 以中选单位的最终报价为准。 |
10.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第一次公告发布结束后,参与单位不足3家,重新发布公告; 2、第二次公告发布结束后,若有且仅有一家参与单位报名并参与的,若技术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合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 |
1.1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响应采购的供货商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间一次递交的报价书进行评审,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评审记结果,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
1.3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保密
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语言文字
询价文件和报价书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勘探现场
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勘探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勘探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勘探现场的,不影响勘探现场的正常进行。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勘探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勘探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1.7.3采购人在勘探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报价书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8询价采购预备会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
1.9分包(A、C)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报价书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响应和偏差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报价书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报价书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询价文件包括:
(1)询价采购公告(或询价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草案;
(5)采购需求;
(6)报价书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仔细阅读和检阅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1.1 报价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询价保证金(如有);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报价方案;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报价书、亲自参加询价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询价保证金的,报价书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询价保证金。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在报价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报价函中报价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采购人将根据项目情况,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中选择含税价格或不含税价格对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
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自傲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书有效期为 120 天,从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书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书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报价书;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书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询价保证金。
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报价书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报价书格式”四、询价保证金)递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书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询价保证金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询价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询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询价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报价书有效期内撤销报价书;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报价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前序表须知3.5(1)-3.5(9)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 报价方案
3.6.1 报价书应当对询价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或“★”)的,供应商还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3.6.2 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在报价书中提出多个报价方案的,七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3.6.3 报价书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报价书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报价书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报价书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技术支持性文件,则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3.7.1 报价书应按第六章“报价书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3.7.2报价书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报价函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报价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报价书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3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书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盖章。
3.7.4报价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3.7.5报价书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7.6报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报价书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4.1 报价书的包装与标记
4.1.1 报价书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1.2 报价书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报价书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书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报价书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
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书不予退还。
4.3 报价书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报价书,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报价书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报价书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报价书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报价书。
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报价书的,采购人应在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询价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
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启报价书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报价书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启报价书,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报价书: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报价书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报价书,公布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名称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报价书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6)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7)开启会议结束。
5.3 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采购项目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报价书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形分别处理:
(1)终止询价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响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也可以选择终止询价采购,采取响应完善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询价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应该终止询价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价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报价书,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报价书评审,完成询价采购后续程序。
6.1 询价小组
6.1.1 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6.1.2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 询价小组组建后,询价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询价及评审工作。
6.1.4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 评审
6.2.1 询价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报价书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 评审完成后,询价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 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核查
采购人可以对候选成交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报价书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核查结果将作为采购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报告及核查结果(如有),对候选成交商综合评估后从中选择确认预成交供应商。
7.3 预成交结果公示
预成交供应商选定后,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公示期限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如下内容:
(1)所有候选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
(2)预成交供应商名单、预成交份额(如有)及选择原因;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报价书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发布成交公示,公告信息包括成交商名称、响应价格及工期/交货期/计划工期、成交份额(如有)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
7.6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合同签订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书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询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4项规定对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第3.1.1项规定确定的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评审价格,则签订合同时以评审价格为准,同时按照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询价文件不允许调整的费率和金额除外)。
7.8 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款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并告知。
8.1 提出异议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认为询价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有关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受理部门(见“第一章 8 联系方式”)一次性提出异议。询价响应单位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应按相关法规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书正本,以及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询价响应单位数量提供异议书副本。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包号;
(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5)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作出解释;发现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采购人认为异议不成立或不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继续进行采购活动。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争性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采购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书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询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报价书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附件1 开启记录表
开启记录表
开启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供应商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 | ……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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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供应商名称):
询价小组对你方的报价书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
询价小组组长: (签字)
或
采购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询价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报价书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名称):
你方所递交 (项目名称)的报价书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供应商。
成交价:
成交份额: (如有)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询价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报价书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 | ||
报价函实质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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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款规定。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2)款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款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款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6)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7)款规定。 | ||
不存在第一章3.2款情形 | 符合第一章第3.1款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8)款规定。 | ||
2.1.3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报价 | 符合第二章第3.2款规定 |
报价书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第3.3.1款规定 | ||
询价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第3.4.1款规定 | ||
报价方案 | 符合第二章第3.6款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五章相关规定 | ||
完成期限 | 符合第一章第2.2款规定 | ||
合同条款 | 符合第二章第1.10.1款规定 |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1.10.2项的规定 | ||
2.2.2 | 评审价格 | 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 | |
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最低价法)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由询价小组投票决定 由询价小组抽签决定 其他方法: |
1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书,按照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 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询价小组根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书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报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书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报价书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果)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询价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2.2.3报价书中含有意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盖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报价书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数错误或其他错误的,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合计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由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报价书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询价小组认为所有的报价书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询价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直接转换选择其他方式采购,与原供应商共同完成后续采购程序。
选择直接转换采购方式采购的,询价小组按照本章第5条“直接转换采购方式评审程序”重新评审。除了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提出修改补充并接受新的条件和要求外,原询价文件与原报价书对采购人和供应商仍然具有相应的约束力。
3 详细评审标准程序
询价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供应商评审价格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有限顺序。
4 评审结果
4.1 提交书面报告
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询价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由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或不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合同草案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乙方(卖方):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所需的 买卖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的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
(一)合同由本合同文本、双方代表签署的《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具体采购订单组成。
(二)上述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1、具体采购订单
2、本合同文本
3、《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图纸
二、标的物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和技术标准
(一)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期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含 %税) | 交货日期 |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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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金额:人民币 (大写: ) | ||||||
标的物必须由乙方自己生产制造。如需外包给其他企业,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乙方与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选用本条,需在句首打 √) 生产厂家: |
注:1、如购买项目较多,可另附合同清单(另附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方才发生效力);
2、以上价款包含本合同规定乙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费用;
3、数量计算方式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以甲方计量办法为准;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度调整交货日期,乙方应配合满足,且不能因此而增加合同价款。
(二)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中确定的技术要求。
2、双方约定: / 。
三、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提供
(一)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技术协议要求的图纸(若有)、 / 等技术资料 / 套送交甲方。文字资料纸张规格为A4,并要求打印装订成册。
(二)标的物是按照乙方设计标准的规格生产的,或者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标的物是通用型的,则图纸及技术资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交货地点
(一)标的物由乙方负责发运到甲方仓库,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同时向甲方提交 使用说明 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每套标的物交货时提供物资发货清单 1 份。
(二)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 3 日通知乙方交货地点(具体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分批交货的,则甲方分批通知乙方交货地点。
(三)乙方负责标的物的包装及运输并承担运输费和保险费。乙方应保证标的物(包装)要适应运输、吊装需要且能满足长时间存放的要求。
五、验收方法及质保期
(一)验收方法:按《技术协议》及相关文件。
(二)为配合乙方在标的物制造过程中的管理,甲方相关人员有权至乙方了解和检查制造进度及标的物质量,乙方应给予工作上的支持和配合。
(三)乙方在交付标的物前应先自检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而后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拒绝付款、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或重新议价,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在付款时扣除。
(四)乙方所交付标的物的质保期为乙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 年。在质保期内,除发生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外,标的物有损坏的,乙方应保证对损坏部分免费予以更换,必要时,乙方需派员到甲方或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技术支持,更换、运输和检验(如需要检验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有关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响应。
(五)在发生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扣除质量保证金的权利,且甲方为此所发生的超出质量保证金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付款
(一) 付款方式:
甲方于合同签订并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及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为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大写: );项目通过节点审查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 %,合计人民币 (大写: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 30 %,合计人民币 (大写: );质保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 10 %,合计人民币 (大写: )。
(二)乙方收款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变更收款帐户的,应于甲方付款前 20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三)甲方的开票信息为:
账户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税 号:12100000468047082T
地 址: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电 话:0518-85981970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连云港浦东支行
银行账号:327006003010149000265
(四)付款条件:甲方依据本合同通过银行电汇向乙方支付货款。
七、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本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在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交付以双方签署的《物资送货清单》及有关的验收凭证为准。
八、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双方就此异议达成解决方案之前,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项。如标的物在检验期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则上述检验期视为甲方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二)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付款,视为甲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合同款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 %。
甲方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若乙方提供产品因设计缺陷或材料、制造工艺等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或受到索赔而导致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二)乙方违约
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技术资料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的,则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能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 30天 内更换、重作,若在上述期限内经更换、重作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或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不足部分。
乙方及其指派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以及安全保密规则规范,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所有损失。
乙方指派人员缺乏相应资质或业务水平有限,影响甲方生产进度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所受损失。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被项目业主方或上级合同单位追究违约责任、处罚等不利后果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如甲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合同总金额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十、知识产权担保
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乙方完工后应及时返还,不得拒绝返还、提供给他人或者利用上述图纸及技术资料为他人生产制造相同的标的物、用于其它与本合同无关事宜。
乙方应当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产品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其所有,对于非乙方所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正规渠道证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违反乙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违反非竞争义务或超越代理权进行代理行为等)。如果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取得或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而导致任何第三方甲买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提出索赔、诉讼或仲裁,不论是由于侵权或任何其他原因,均应由乙方出面解决并赔偿甲方和/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和损害。
十一、侵权责任
因本合同标的物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标的物以外的其它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双方应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未达成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交货的;
2、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已届满,双方协商延期交货的,经延期后仍不能交货的;
3、乙方交付的标的物不能达到质量要求;
4、乙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等危及其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说明情况的,或者虽书面通知甲方但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担保的;
5、乙方贿赂甲方的技术、检验、管理等人员的。
(三)甲方依据上述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不影响其按照本合同其它条款的规定向乙方要求偿付违约金的权利,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均以书面方式进行。
十三、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法定机构证明以后,由双方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一)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的 30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约定: / 。
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并结清所有款项后失效。
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的基础上,按照甲方需求签订具体采购订单,如具体采购订单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采购订单为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只要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向对方投寄挂号邮件的,则表明其已履行了通知义务,5天后即视为送达对方。
本合同 1 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圣湖路18号
第五章 采购需求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采购技术要求
试验数据管理服务器配置数据集成管理、知识存储索引等功能,提供试验文本数据管理,为试验数据辅助问答工具提供底层存储和检索支撑,为试验数字档案和知识管理提供软硬件支撑环境。
2功能要求
2.1多源数据接入
多源数据接入模块主要实现与各类数据源的连接和数据提取,支持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统一接入。提供标准化的数据源适配器,能够对接MySQL、Oracle、达梦等关系型数据库,以及Elasticsearch非关系型数据库。同时可以处理PDF、Word、Excel、HTML等多种格式的文本类数据,以及JPEG、PNG等常见图像格式的数据。
支持将包含数据的SQL格式文件转化为标准的文本文档,供数据接入使用。
多源数据接入模块支持可视化管理数据源,能够查看数据源库表结构信息、指定表数据。
2.2索引优化
索引优化功能能够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对索引结构进行优化。对于待检索的数据库表,能够可视化配置需要索引的字段列表,针对需要索引的字段能够设置索引类型(文本型、字符型)、索引模式(是否分词)等,构成不同的索引策略,从而提升检索效率,响应各类查询请求。
2.3 DeepSeek集成
DeepSeek大语言模型在本系统中通过本地化部署方式实现。
DeepSeek集成服务支持利用DeepSeek自然语言理解能力,从文本中识别实体概念、抽取关系和属性,提供标准接口供外部系统调用,为知识的图索引构建提供智能支持。
DeepSeek集成服务能够对用户接入知识文档数据进行处理,将知识转化为向量表示并存储到向量数据库;能够对用户问题进行向量化处理,在向量数据库中与用户问题进行语义相似度匹配,将匹配度最高的知识上下文与用户问题一起输出,提供标准接口供外部系统调用。
DeepSeek集成服务支持可视化配置模型相关参数,如温度、核采样等。
2.4图索引构建
图索引构建功能用于构建基于图的文本索引结构。
支持可视化配置和管理图数据库库表,能够将利用大模型提取的CSV、JSON等格式的实体、关系和属性等关键信息数据导入图数据库进行存储和管理。
3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①在百万级数据规模下,单次查询平均响应时间不大于3秒,支持最大的并发查询数不小于10;
②软件安装部署的操作系统可兼容Linux、Windows平台;
③GPU服务器配置:
CPU不小于32核;
内存不小于256G;
硬盘不小于2T;
配置两张GPU卡,GPU内存不小于48G,算力不小于32TFLOPS@FP32/
128TFLOPS@FP16/256TOPS@INT8。
4其他要求
4.1国产自主可控要求
设备交付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自主可控测试报告。
4.2售后服务要求
设备交付后 1 年内,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实时保障服务。
第六章 报价书格式
(项目名称)
报 价 书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一、报 价 函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其中不含税价为: ;增值税税额为: )完成服务,并按照合同预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报价书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报价方案;
(5)资质文件。
……
报价书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书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书。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书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询价采购公告/询价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询价采购项目报价书、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询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编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总价 | 价格组成 | |||||||||||||
单价 | 直接材料费 | 外购成件费 | 燃料及动力费 | 直接人工费 | 废品损失费 | 管理费用 | 利润 | 税金 | 备件工具费 | 安装调试费 | 技术服务费 | 运杂费 | ... | ||||||
1 | 一 | XX模块/分系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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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 | XX功能/设备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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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 | XX功能/设备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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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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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 | XX模块/分系统/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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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1 | XX功能/设备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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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2 | XX功能/设备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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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X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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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XX,XXX,XXX.XX |
四、报价方案
五、资质资料
(第一章询价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
(一)基本情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1)项和第3.5(2)项的要求提供主体资格证明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供应商还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5)项、第3.5(7)项和第3.5(8)项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
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3)项的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三)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货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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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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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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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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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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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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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供应商 履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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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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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t1]确认报价书份数及电子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