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公开谈判公告
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发包单位为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境内 。
2.2 项目概况: 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宁晋项目”)安装32台6.25MW型混塔机组(轮毂中心高度160m),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正式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移交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具体节点如下:
首台基础浇筑完成:2025年6月15日;
全部基础浇筑完成:2025年10月30 日;
首台风机吊装完成:2025年08月10日;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2025年12月30日;
升压站反送电完成:2026年3月15日;
风机全容量并网完成:2026年04月30日;
移交生产验收完成:2026年6月30日。
2.4 采购范围:
中国船舶宁晋2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宁晋项目”)安装32台6.25MW型混塔机组(轮毂中心高度160m),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施工主要范围包括场内道路、集电线路、升压站、风机基础、风机吊装、征地协调、质监及并网手续等,要求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实体施工内容。
各单位在投标前需要详细踏勘现场,了解当地民风民情、征地及各类补偿标准,明确施工内容,充分考虑潜在风险。宁晋项目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风场区道路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35kV集电线路工程、风机安装工程、临时占地协调补偿及整个项目的相关试验、调试、并网、验收以及除甲方负责范围外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等。
采购范围一览表
1 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1.1 风机及箱变桩基工程、基础工程、沉降观测、吊装平台工程等; |
1.2 箱变安装、调试、接地施工和相关试验; |
1.3 箱变高低压侧电缆施工及相关试验; |
2 风场区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2.1 风场区内临时道路工程包含临时征地手续、道路施工、道路恢复、复垦工作; |
2.2 风场区内临时道路的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大型设备在道路分界点以内交通运输所需道路改扩建、清障、牵引、协调(含村民及当地政府部门)、道路修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保障顺畅通行; |
2.3 场内道路必须满足施工机械、机具、日常通勤车辆及风电设备运输车辆等通行条件,拥挤路段设立临时错车平台; |
3 220kV升压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3.1 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负责升压站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施工临时用电及转场站正式用电、调试、质监、电网验收、并网、试运行、征林征地、土地复垦及植被恢复、水保以及环保生态修复等工程,并通过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等。 |
3.2 升压站内除甲供设备外的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 |
3.3 升压站内电气设备带电操作、风场试运行、全部涉网试验及建模(全场建模,包括风机、SVG等); |
3.4 甲供设备厂家的管理及协调; |
4 35kV集电线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4.1 集电线路所有设备、材料采购(除甲供动力电缆); |
4.2 临时施工用地征地、征林手续办理、恢复、复垦工作; |
4.3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相关的调试、试验工程; |
4.4 集电线路廊道协调及清理工作,保障线路安全运行; |
5 风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5.1 塔筒、风机及相关附属设备安装、消缺及验收工程; |
5.2 风机的全部电装工程、风机对中及配合调试工程; |
5.3 负责高强螺栓、张拉线等进场材料(含甲供)的试验检验; |
6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 |
6.1 承包商依据当地补偿标准,负责项目升压站、风机点位及箱变永久征占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协调工作,永久占地费用由甲方承担;承包商负责项目道路、基础、集电线路、升压站、风功率预测系统、风机设备临时堆场、错车平台等临时征地补偿及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项目过程中的临时占地土地损毁、水土破坏、环境破坏的恢复满足土地复垦(取得相关村镇复垦合格意见书)、水保、环保验收要求,所有临时占用的林地、草地、土地、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线路拆改及跨越等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和手续办理工作均由承包方负责; |
6.2 负责农民工保障金账户办理,若产生农民工工资纠纷,由承包单位负责,甲方有权对承包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
6.3 承包人开通银行专户,发包方、承包方和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共同监管资金使用,专款专用; |
6.4 负责除甲供设备材料外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含二次倒运、堆场)和现场储存管理,以及甲供设备的工程现场卸车、转运、倒运、保管等工作; |
6.5 ,承包方按照检验、试验要求进行抽样、送检,取得相关试验报告(均以发包方名义统一委托),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类、金属类、电气类、沉降观测、试桩检验、地基承载力、并网相关要求等。 |
6.6 甲方负责联系行业和地方质量监管单位,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承包方配合完成具体工作,负责工程现场质监对接并承担质量检查咨询服务等相关专家费、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承包人负责政府部门、行业等监督检查工作的整改、回复及相关费用;承包人负责升压站倒送电前技术监督、电网检查等相关专家费、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 |
6.7 承包人负责项目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接地、消防验收、土地复垦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档案验收等)和竣工验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6.8 项目所有工程资料、竣工资料(包含甲供,业主方)的收集、归档、验收、组卷和移交; |
6.9 承包人根据项目需要规划的临时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拆除等工作。临时施工水源、施工电源以及引接工程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
6.10 负责升压站永久水源、10kv备用电源工程办理,承包人负责生活办公设施的配置以及临建设施建设及维护,为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现场办公等必要条件; |
6.11 负责所属道路扬尘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遮盖绿网、洒水、配备足量洒水车等,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
6.12 承包方需配备满足项目进度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作业队伍,并承诺服从项目现场管理,按照现场实际需要和甲方要求,适时增加作业面,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完成; |
6.13 承包人负责质监和安监备案等必要手续办理工作,承担相关费用; |
6.14 承包人负责进行项目所有并网手续办理、涉网试验及验收相关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 (1)负责升压站侧、电网侧接入涉及到的通信扩容、省调、地调、县调及备调等调度数据网扩容、一次调频系统等扩容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满足场站接入电网需求; (2)负责所有并网手续办理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可研、初设、设计图纸和各类技术文件审查及修改;负责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电合同等协议和文件的签署办理;负责电网高压报装;负责电网通信、调度数据网、自动化、计量、大客户等验收工作;负责电网启委会组织和召开;二次系统接入申请调试办理和协调;OMS申请办理(含固定IP宽带新建及迁移、Ukey采购); (3)负责等保测评、风险评估、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安全防护方案编制、评估和复评并通过电网验收; (4)负责一次调频系统实施方案编制并报电网审核、一次调频系统单体和多功能试验并出具报告、一次调频系统实施; (5)全场建模(含风机及储能设备)并出具建模报告、完成电科院验证抽查; (6)负责并网后涉网性能检测等工作,具体检测内容按能源局和电网相关要求执行,满足电网接入所有要求; (7)省电网公司和区域电网公司审图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升压站初步设计,升压站一次设备技术规范书和技术协议评审;二次设备,主要包含自动化设备和保护设备技术规范书和技术协议需要省电力公司自动化、保护、系统、水新等专业会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施工设计图纸,一次图,二次图(通信、自动化、保护、计量等)一般需要经过地区公司大客户组织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送出工程可研(初设)需要通过省公司经研院组织的会审;送出工程施工设计图需要通过地区公司大客户组织的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具体应以当地省公司和地区公司具体要求为准) (8)负责项目并网各类方案办理及报审、电网协调及对接等,直至满足电网验收、接入和并网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
6.15 负责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承担相关费用(以全容量并网为分界点); |
6.16 负责在宁晋项目建设过程中牵涉到的所有阻工、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不得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
6.17 完成与本项目内施工有关的其他工作。 |
2.4.1 标段划分
该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5报价及推荐原则
2.5.1 报价原则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价格表中各分项价格及汇总价;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或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或分项价相加后与汇总价有差异,则取数额较小者,并对价格作相应的修正。
本次谈判,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多轮报价环节的最终的分项报价单应在最终报价截止后7日内通过采购人总体技术部审核后方视为有效。
本次谈判,如某最小级别清单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且工程量偏差超过5%,则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含5%及以内的量)结算时按照该项投标报价单价调整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采购范围内所描述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如认为清单项不全或存在缺项、漏项现象,可自行补充完整并备注补充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缺项、漏项单项(最小级别清单项)审定造价超过20000元投标人可申请工程变更,小于等于20000元的缺项、漏项为投标人承担部分,但投标人不应以“工程量清单”内缺项、漏项为由不及时履行该项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汇总价应为工程的制造、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及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汇总。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单独列出,单独支付。工程费用付款按照付款节点进行支付。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
(3)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无相应承装修试资质出具将相关工作外委给具备该资质的单位以满足项目需求的承诺函)。
(4)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1个已投产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5)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2个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总承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随响应文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文件(包括封面、签字页、施工范围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6)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 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评审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资质、人员证书须提供证书,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盖章页扫描件,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20日之间在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上同步完成注册(类别选“施工类”,服务内容选“工程总承包”),方算报名成功。报名后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以确认报名成功,过期不予受理。注册需提供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20 日。
4.3 采购方式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发布期间,报名的供应商须同时在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下载采购文件(下载费500元)。
4.4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5 公开谈判文件费: 0 元。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25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于2024 年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前将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单独压缩后上传至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纸质版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D座一层101,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陈华,134262382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启时间:2025 年 4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启地点: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本次公告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进行发布。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法规部。
采 购 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室
联 系 人: 陈华
电 话: 13426238284
电子邮件:chenh@csscwindpower.com.cn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