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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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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万风电项目(一期75万千瓦)升压站及储能站EPC总承包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万风电项目(一期75万千瓦)已被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标段一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万风电项目(一期75万千瓦)EPC工程以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
2.2 项目概况: 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75万千瓦)(以下简称“项目”)于2024年11月15日获得塔城地区发改委备案文件,在核准文件中项目名称为: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瓦风电项目。根据该核准文件,本项目核准容量为75万千瓦风电,计划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汇集站、一座110kV汇集站及110kV线路、7.5万kW/15万kWh储能电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国网塔额750kV变电站,送出线路约长75km。项目位于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城东北部,风电场距离额敏县公路里程约90km,距塔城市公路里程约120km,距乌鲁木齐市公路里程约620km。场址区域较为分散,共分为南北4个区域,整个场址范围约1700平方公里,为丘陵+山地混合地貌,地势由北向南、由东向西倾斜,海拔高度在 1900m--2200m。场区地表由草地或少量灰色棱角碎石覆盖,分布有较多的灌木,还有其他少量耐旱植被生长。北部场址分布有老国道、乡村道路、县旅游道路等交通较为便利;南部区域场址地处山区,对外交通较为不便,且平均海拔2200米,运输较为不便。此外,该项目四周被生态红线包围,部分场区与矿区紧邻,场区内属于牧民的夏季牧场,冬季来得早,影响施工,需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冬季施工事宜。本项目工程地理位置见下图。
本项目工程地理位置图
本项目由额敏塔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开发容量为1300MW风电项目,本期建设750MW风电及储能,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储能规模为装机容量10%,2小时时长,即,储能总规模为75MW/150MWh。
2.3 建设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11月31 日升压站及储能站具备带电条件,整个75万千瓦风电项目计划2026年11月30 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2.4采购范围:
1.1
额敏75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设计:含75万千瓦风电场、一座220kV升压站及储能站、一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进站、进场(大件运输,坡度不大于12%或满足风机等大件道路运输需求)及场内道路(包含因运输设备而修改加固的道路)等整个项目相关施工图设计、协助道路开口设计、风机叶片防止触碰安全运行包络线设计、竣工图编制、现场工代服务、施工图地勘及补充测绘工作(含整个多条进场道路,1:500地形图),配合招标工作,提供手续所需的各类盖章图纸和技术文件,包含CAD文件,矢量图等。
1.2
一座220kV升压站及储能站,进站道路施工(涉及道路开口手续及费用缴纳)并水保、环保工程施工,标段内临建、临电、临水自行考虑。负责招标方临建建设及其费用,包含临建内设施及生活及办公家具,该费用单独列清单,限价采购。该临建包含监理住宿及办公。
1.3
除甲供设备外其余自行采购,主要材料及设施的采购需业主方代表签字认可。
1.4
手续办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及塔城电力公司等相关并网手续,可再生能源电力质监和新疆电力质监中心站电力质监手续,能监办安全备案,升压站审图,取得消防验收及通过的相关文件,升压站规划两证和施工许可证办理,升压站房产证办理并承担为取得房产证所需的支持性文件、第三方报告等手续和费用承担(不含行政税费),进站(进场)道路开口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验收中所包含的专家费、会议费等;包含协调召开启委会及其相关文件,并网前技术监督工作及费用承担。
1.5
取得国网塔城电力公司验收文件;组织220kV升压站及风电场启委会工作。
1.6
协调矿区,解决线路穿越矿区手续、缴纳相关赔偿费用等事宜;协调解决线路穿越生态红线区等工作。(如有)
1.7
临时使用草地、林地植被恢复费用(单独列出)及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复垦(需单独列费用)及手续办理。
1.8
配合项目安评、水保、环保、防雷、消防、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档案等最终备案及专项验收等工作
1.9
承担新疆电力质监指定单位的检测、检验费用,并取得电力质监并网通知书。
1.10
解决本标段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其他问题确保按期顺利并网;调试期结束后协调新疆电网省调完成放开负荷限制,确保75万千瓦风电场和储能全容量发电。
1.11
完成并网前和并网后涉网试验工作(不含场站建模);临时使用林地、草地、国土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
1.12
根据升压站条件,在站内打井一口(出水满足生活需要,不少于260米深,含潜水泵、供水及控制系统一套,办理打井手续,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合规性文件,并承担手续及打井费用。
1.13
协调外部关系,解决阻工问题及阻工费用,确保项目按进度计划推进;包含进站道路及使用外部道路的协调工作。
1.14
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包含由业主方委托的工程材料和质量检测服务。
1.15
负责标段内农民工保障金办理。承包人负责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地方政府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一次进度款支付前办理完成,否则进度款延后支付,由此造成进度滞后及违约处罚,由投标方承担。
1.16
建立业主方要求的资金支付共管账户。
1.17
包含甲供设备的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等。
1.18
投标人需办理保护定值计算,材料、仪器、设备送检,特别是电网指定检测结构的送检。
1.19
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
1.20
其余不在列表之中,但为完成本标段所有施工内容及施工图所含工程,由投标方自行补充;如无报价,则视为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报价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报价方负责,报价方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1.21
本标段内所有竣工资料(包含甲供)的收集、归档和移交(3正一副)。
1.22
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悖于总承包的工作、供货范围或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工作清单、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总承包工作、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对项目工程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总承包负责,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将所缺的工作、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3
(智慧工地)满足当地政府对建设智慧工地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通用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3.1.2 供应商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3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资产负债表)。
3.1.5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3.1.6 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021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2个220kV及以上等级的风电场EPC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1个风电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意: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盖章页扫描件。
3.2.3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
3.2.4 若为联合体报价,联合体牵头单位可为施工单位。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完成注册后,并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可在平台上完成注册后,依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报名、下载文件)。项目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
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注册时供应商类别选择施工类,服务内容选择总承包工程。
4.2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0时
5.2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室
6. 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报价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上午10:00时。
6.2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签章PDF版)于2025年3月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中船风电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同步上传文件。
逾期上传或遗漏的,视为无效报价,不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报价。报价开启后请每30分钟登录平台1次及时查询待办事项,进行多轮报价环节。
定标后中选单位与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单位签订合同。
7. 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及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发布。
8. 监督部门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法规部。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室
联 系 人: 魏建科
电 话: 13041187358
电子邮件:weijk@csscwindpower.com.cn
附件:
采购公告-中船风电塔城额敏130万千万风电项目(一期75万千瓦)升压站及储能站EPC总承包(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