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蓝旗300MW特高压三期风光储一体化项目
施工总承包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船蓝旗300MW特高压三期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安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发包单位为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宝绍贷苏木。
2.2 项目概况: 本工程规划建设规模为240MW风力发电项目,60MW光伏项目,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套建设45MW/90MWh储能设备。安装24台10MW风电机组,风机叶轮直径为220m,轮毂高度为160m。
2.3 计划工期: 2024年7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其中,道路工程完成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光伏厂区基础完成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风机整机吊装2台完成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升压站土建工程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风机基础完成12台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风机基础全部完成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集电线路工程完成时间为2025年05月30日,风机全部吊装完成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全容量并网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
2.4 采购范围:3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风电场建安工程及升压站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除甲供设备外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24台风机基础、吊装平台、风机吊装施工、风场区内道路、35KV集电线路施工、220KV升压站(除升压站的三通一平、围墙、挡土墙、综合楼土建工程、进站风场道路)及储能施工、光伏区土建及电气施工、光伏区场内道路、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施工);整个场区相关试验、调试、并网、验收以及除甲方负责范围外的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等。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1 标段划分
该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5报价及推荐原则
2.5.1 报价原则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价格表中各分项价格及汇总价;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或数字和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或分项价相加后与汇总价有差异,则取数额较小者,并对价格作相应的修正。
本次磋商,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
本次磋商,如某清单项实际施工工程量与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则超出或减少部分的工程量结算时按照该项报价单价调整投标报价。报价应包含采购范围内所描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响应人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如认为清单项不全或存在缺项、漏项现象,可自行补充完整并备注补充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缺项、漏项单项(最小级别清单项)审定造价超过20000元响应人可申请工程变更,小于等于20000元的缺项、漏项为响应人承担部分,但响应人不应以“工程量清单”内缺项、漏项为由不及时履行该项工作内容;响应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汇总价应为工程的制造、采购、运输、保管、检测、消缺、建筑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及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供应商在实施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的汇总。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单独列出,单独支付。工程费用付款按照付款节点进行支付。
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拥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且担任过至少1个已投产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任命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
(5)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2个5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场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随响应文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文件(包括封面、签字页、施工范围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6)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0) 信誉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评审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意:资质、人员证书以及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盖章页扫描件,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9时至2024年6月30日17时之间在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和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buy.csemc.com/)上同步完成注册,方算报名成功。报名后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以确认报名成功,过期不予受理。注册需提供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至2024年6月30日17时。
4.3 采购方式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发布期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通过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下载采购文件,具体下载步骤参考平台首页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4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5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4日 10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电子版文件于2024 年7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前将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单独压缩后上传至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平台(http://ebuy.csemc.com/)。纸质版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D座一层101,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陈华,134262382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 10 时 00 分。
开启地点:中船风电公司采购平台(http://61.181.241.97:8081/)。
7. 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http://61.181.241.97:8081/)及中国船舶物资采购电子平台(http://ebuy.csemc.com/)上进行发布。
8. 监督部门
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审计法规部。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船舶集团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军民融合产业园D座101室
联 系 人: 陈华
电 话: 13426238284
电子邮件:cgzx@csscwindpower.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