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电瓶叉车、柴油叉车评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GKCB-0126BH148)
一、内容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共4家投标人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满足开标条件,招标机构按照规定组织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进行了开标仪式。各投标人代表分别对其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查验合格之后,进行了公开唱标。
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结果显示:
评标委员会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对投标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情况进行了查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查询结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沈阳华通源物流机械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满足以上要求的设备制造厂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
(2)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5.7 *2)动力方式:起升功率16KW,充满电所用时间不多于3小时的技术支持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响应性评审标准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 项规定】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综上,其投标被否决。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叉车制造商的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要求,资格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济南尚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未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2)动力方式:充满电所用时间不多于3小时和*5)下降速度(满载):≮0.5m/s。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响应性评审标准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 项规定】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合格,其投标被否决。
- 评标结果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对沈阳华通源物流机械有限公司、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尚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做否决投标处理后,仅剩1家投标人辽宁合力叉车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初步评审合格,缺乏竞争性,不能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决议,终止本次评标工作。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32号
邮 编:125004
联 系 人:高景利
电 话:0429-2792645
传 真:0429-279264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1号院
联系人:李冬、汤曼
电话:13241821898、1562493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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