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天津船舶有限公司全面印字智能产线采购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CMC-26135-42E/CSSC-02-261011-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面印字智能产线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中船天津船舶有限公司_,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预处理上料端电磁起重机 | Gn=25t(吊排下),跨距约S=27m,轨道高约Hr=8m,电磁起重机,电永磁长条吊具; | 1台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到货,合同签订后4个月交付使用。 | 中船天津船舶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
2 | 预处理线 辊道 及 横移装置 | 1)预处理输出辊道(改造) 2)预处理输出辊道驱动装置 3)末端阻挡装置(靠山) 4)横移链条系统 5)链条升降系统 6)钢板位置检测装置 7)上料端提示装置 8)其它必备部件 | 1套 |
3 | 喷印工位 | 1)机械装置 2)末端阻挡装置(靠山) 3)横移方向阻挡装置(靠山) 4)横移链条系统 5)喷印托盘 6)喷印托盘升降系统 7)钢板位置检测装置 8)其它必备部件 | 1套 |
| 全面 划线机 | 设备主机 1)机器主体 2)伺服系统和驱动马达 3)传动系统 4)电力系统 5)气体控制系统 6)控制柜空调器 7)其它必备部件 8)机床警示灯 | 1套 |
4 | 船型导轨 | 1套 |
5 | 赋码小车 | 8套 |
6 | 赋码升降机构 | 8套 |
7 | 高度检测机构 | 8套 |
8 | 喷头+控制卡 | 65套 |
9 | UV灯(含电源) | 1套 |
10 | 喷印结果智能验证检查装置 | 1套 |
11 | 拖链传输装置和电缆、气管 | 1套 |
12 | 数控系统PDF2020 | 1套 |
13 | gen文件pls2文件读取、图形生成及传输应用软件 | 1套 |
14 | 套料软件 | 套料软件 | 1套 |
15 | 喷印后缓存工位 | 1)机械装置 2)末端阻挡装置(靠山) 3)横移方向阻挡装置(靠山) 4)横移链条系统 5)钢板位置检测装置 6)其它必备部件 | 1套 |
16 | 可移动钢板垛位 | 1)机械装置 2)电机驱动装置 3)其它必备部件 | 10套 |
17 | 钢板回流辊道 | 1)机械装置 2)电机双向驱动装置 3)其它必备部件 | 1套 |
18 | 供气装置 | 1)空压机 2)干燥机 3)储气罐 4)配气系统 | 1套 |
19 | PAD | PAD | 3台 |
20 | 电脑 | 高性能电脑主机(满足国产信创要求) | 2套 |
21 | 智慧大屏 | 不低于85寸 | 1台 |
22 | 集装箱中控室 | 20尺大小 | 1台 |
23 | 其他 | 1)系统智能管控软件 2)专用工具 3)设备正常运行的其他相关部分 4)现场安装和现场操作培训 5)配套资料及图纸 | 1套 |
(1) 投标方负责全面印字智能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等交钥匙型总承包性工程及培训、调试、提交验收、售后等伴随性服务。投标方提供基础图纸及详细基础要求,基础由招标方完成,基础与设备的连接件及设备盖板均由投标方提供。现场已有设施(预处理线出料辊道)如需要改造或更换需在方案中体现,包含在此次项目内容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申请人资质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600万人民币的全面印字智能产线(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票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业绩特征,则需要补充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提供承诺书);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代理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 9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2 时 00 分,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步骤如下:
(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2)标书费:10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如公对公汇款,请提供汇款凭证,如为私对公汇款,请提供汇款凭证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购买文件内容),发送至a85393051@163.com。
注:电汇附言里注明: “XXX项目标书费”
公司名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号:11001042600053000794
联系人:房工
电话:18610983617
(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向投标人开具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平台联系电话:010-59517893、89172128-4
(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
注: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6日9:30 整,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6.2申请人须当日送达,不接受邮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船天津船舶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黄河道2999号-3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022-66627768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 系 人:房工
电 话:18610983617
电 子 邮 件:a85393051@163.com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