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伊州区中船国华1000MW新能源项目(第一批5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哈密伊州区中船国华1000MW新能源项目(第一批50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哈密海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本次招标为第一批500MW项目,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10MW、叶轮直径220米级、轮毂高度120m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建设总规模1000MW,本批次为500MW,总拟新建1座220kV升压汇集站,汇集场内风电装机升压后,以1回220kV送出线路接入十三间房750kV变实现并网,送出线路采用LGJ-4x400型导线,长约55km;以3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汇集站35kV侧实现并网。(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
2.3项目整体工期:计划于2026年9月现场开工前,2026年10月开始设备交货,2027年10月全部机组交付完毕,2027年底全容量并网。
2.4设备交货期:计划2026年10月-2027年10月,项目采用多批次均衡供货模式,单批次供货3~5台,匹配现场连续吊装施工安排(最终以招标人发货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交货点位。
2.6 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风力发电机组(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钢制塔筒(含塔筒连接螺栓、照明灯具、电缆桥架等安装附件)、塔筒内升降机、塔筒外爬梯、锚栓组件、整机所有电缆(包括但不限于动力电缆、通信电缆、控制电缆)及其附件等、箱变(允许上置式或下置式)。机舱与塔筒内动力电缆、机舱至塔底变流柜或塔底环网柜的所有电缆(风机发电机至塔底变流柜或塔底环网柜的所有电缆)、风机至箱变低压侧电缆及其安装所需的附件、风机所需控制电缆及其安装所需的附件、等、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及相关服务等。
(2)投标人负责提供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机位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会计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所投标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设计认证,并提供相应设计认证证书。
3.2.2业绩要求
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需有投运业绩。自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所投机型同单机容量10MW陆上机型累计不低于500MW的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需满足: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末尾甲乙双方盖章页、供货范围页,供货范围须包含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
投运证明文件需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预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3信用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没有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③企业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购买需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分别操作,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进行获取文件操作。注:本项目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平台下载费:
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
①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②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③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仅用于招标文件的获取。
④未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或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登陆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注册成功后,然后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购买并完成支付标书款,即可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路径:登录—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参与项目--标书费(参考主页-帮助中心-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以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要求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1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投标人线上参加投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中航招标网(https://www.avicbid.com/)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文件存档:投标人最晚于开标当天将相同内容投标文件一套正本盖章纸质版文件胶装后快递寄出: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315,联系人:魏建科,电话:1304118735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 标 人:哈密海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315
邮 编:100097
联 系 人:魏建科
电 话:13041187358
电子邮件:weijk@csscwindpower.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14层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刘龙
电 话:13241913147
电子邮件:liul188@avic.com
监督部门:招标人相关部门的监督
联 系 人:魏建科
电 话:1304118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