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2-264110-001/CSCMC-26359-1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船风电(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2.3 建设规模: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
2.4 工程概况: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规划区域位于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西北部区域,海拔高程为20m~100m之间,地形为平原。项目交通情况较好。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可研编制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本次山东青岛市即墨12.6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可研编制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应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宏观选址、微观选址、测绘、可行性研究(含项目申请报告)、地质勘察报告(初勘、详堪)、初步设计文件(不含初步设计报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或设备技术规范书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等工作(不含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以及提供包括出具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核准、土地预审、地方行政部门图纸审查、各质量监督阶段等为满足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及项目并网要求所需的全部技术配合服务。
2.5.1 可行性研究(含测绘和项目申请报告)
青岛市即墨区范围内所有可用风机机位点的选取(包含但不限于要求建设的126MW),以及上述126MW建设规模的宏观选址、测绘、微观选址、可行性研究(含项目申请报告)、初勘(含进场协调、青苗赔偿等全部费用)等。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量(风电场场区测绘、机位点和升压站测绘)、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各专业设计图:总平布置、土建、电气、造价技经、通信、远动系统、消防、输变电线路、总体施工组织、地形图测绘、宏观选址、微观选址、地质勘查、进场及检修道路、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整体设计、风电场集电线路及升压站整体设计等,工程量清单等设计,为满足以上可行性研究所需要出具的计算书等相关文件。
测绘面积:1:2000地形图160km²,1:500地形图20万平方米,最终测绘面积以实际为准。
参加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修改和补充。
2.5.2 勘察设计
126 MW建设规模内包含的风电场区的详勘、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
具体包含但不限于地勘(含场区现有输电线路测量及详勘)、初步设计阶段的各专业设计图(不含初步设计报告):总交总平布置、土建、电气、机务、造价技经、通信、远动系统、消防、输变电线路、总体施工组织、地质详勘(含进场协调、青苗赔偿等费用)、进场及检修道路、风力发电机组选型、箱式变压器整体设计、风电场集电线路及升压站整体设计、配合路径协议办理等,所有电气设备、材料和施工等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等、为满足以上设计所需要出具的计算书等相关文件。
配合编制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技术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附图,编制各专业设计概算(含风机安装);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配合项目林草、核准、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所需设计。
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
2.5.3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完成后,需要得到发包方书面同意,才可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发包方有依据项目进展情况,暂停或终止项目,双方按照已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2.6 服务期限:自获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开始,到全部设计图纸出具并配合完成设计验收,办理成结算为止。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发的可研、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具有集中式风电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单体项目装机容量≥100MW),提供勘察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电气工程师,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拥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工作经历,且至少担任过1个陆上集中式风电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开标时间前12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的,须补充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的审计报告正文),新成立企业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告;
7)信誉要求:
①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企业近2年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单位及单位实控人未被国家及地方等有关部门列入失信人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③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7月 30 日18:00时至2026年8月 4 日23:59时,在 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址为: https://csscbidding.com/ )进行注册后, 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请按下列步骤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转4。
(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用公对公汇款形式,汇款后将截图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备注单位名称)。
公司名称: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十条支行
账 号:11001042600053000794
(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向投标人开具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8 月 20 日9:00 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船风电(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海鑫建设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72号31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1号
邮 编:100097 邮 编:100024
联系人:魏建科 联 系 人:汪舟
电 话:13041187358 电 话:010-85397880
电子邮件:weijk@csscwindpower.com.cn 电子邮件:a85393051@163.com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