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龙穴厂区500米特种船舶舾装码头建设项目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6-2641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龙穴厂区500米特种船舶舾装码头建设项目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人为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龙穴厂区500米特种船舶舾装码头建设项目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按照《中船黄埔文冲龙穴厂区500米特种船舶舾装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前、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及确保满足工程建设完成后竣工环保验收的调查数据要求。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施工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2建设地点: / 。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置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1)按照《中船黄埔文冲龙穴厂区500米特种船舶舾装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前、后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及确保满足工程建设完成后竣工环保验收的调查数据要求。按照项目环评报告书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2)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施工结束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5最高投标限价:450万元。
2.6服务地点: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龙穴厂区内。
2.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开展施工期海洋环境监测相关服务内容;同时,在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方案送审稿给招标人确认;自政府批准增殖放流工作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包括宣传、放流现场组织实施,运输、放流等工作内容)。因政策变动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共同协商适当顺延项目完成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一方须满足。)
3.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海洋环境监测项目的合同业绩,或者具有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的合同业绩。注: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关键页资料(提供服务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范围页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
(2)本项目中,提供施工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海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及增殖放流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服务的供应商,与实施增殖放流工作的供应商不得为同一家。
(3)实施增殖放流工作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声明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①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
投标人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办理汇款后(一般在上传付款凭证24小时后),投标人可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及附件(如有)”。标书发票由投标人从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标书售后不退。
②标书费:5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投标人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2.0】网页(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及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如已注册请忽略,直接登录后进行购买)。登录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购标订单完成后,供应商可登录【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3)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按前款①、②办理完全部手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6年6月30日9:30~10: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 302 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26年6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第 302 开标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188号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
邮编: 510000 | 邮编: 510045 |
联系人:武工 | 联系人:郭工、郑工 |
电话:020-36660694 | 电话:020-66341719、020-66341755、13265019915 |
传真:020-82096095 | 传真:020-66341967 |
电子邮件:fzb@csschps.com | 电子邮件:362229215@qq.com |
网址:www.csschps.com | 网址:www.gdebidding.com |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黄埔军校路支行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账号:3602004709000001875 | 账号:44001863201053034613 |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