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福龙右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SC-03-265110-001)
本招标项目 宜州福龙右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广西中船福龙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境内。
2.2项目概况:宜州福龙右风电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境内,本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150MW,拟安装轮毂高度为160m的24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结合风机分布,风电场的电器设备、风机机组的运输路径为:产地→S73 河荔高速北山收费站出口→县道→国道 G242→场内改扩建/新建道路→各风机机位。
2.3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验、调试、并网、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以及除招标方负责范围外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工作及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等。
(1)设计范围:负责从补充勘察(如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包括消防、技防、安全设施、环评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图纸审查等)到竣工图编制等本工程全过程的所有补充勘察(如有)、设计任务,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发包人企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完成设计工作。负责补充勘察(如有)设计阶段的协调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地勘进场协调费等。
(2)物资供货范围:设备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包含风机、塔筒)、材料采购、运输(含二次倒运、堆场)和现场储存管理;承包人负责采购设备、材料的卸车及保管工作;施工期所需的生产准备工器具、试验、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涉及的项目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3)工程施工及并网范围:工程施工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风电场、送出线路及对端站间隔扩建/改造(如有)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土地复垦与验收、植被恢复、道路修复、水保环保专项施工、生态修复等工程及保卫保洁等,并通过启动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所有专项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防验收、防雷接地、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质监验收、档案验收等)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承包人承担有关项目验收费、会议费、协调费等全部费用。
完成按设计图纸要求所列全部工程和在施工图中未明确的或不确定的,但属于本项目达标投产要求的其他建安常规附属项目。
并网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取得接入许可批复(包括电能质量评估、无功专篇研究、消纳专篇研究等);与电网对接,负责升压站入网前手续和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包括保护定值计算,等保测评及备案、并网调度协议、发电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风电机组试运行、并网后涉网性能检测及场站建模等工作,发包人对于承包人办理本项目相关手续应予以配合,并协调相关设备厂家。
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性能试验及涉网试验均由承包人按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承包人须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
质保期内的服务、与运营方的移交及培训、配合审计工作,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及培训等工作。
(4)其他工作范围:本项目永久占地(包括风机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塔基、检修道路、进站道路)、临时占地(包括风机吊装平台50m×60m、集电线路塔位15m×15m、道路7.5m宽转弯半径40m),由承包人负责;除此之外产生的超占或其他临时占地包括但不限于集电线路施工便道、廊道、堆场、加工厂等项目全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临时占用的林地、草地、土地、地上及地下附着物(青苗、建构筑物、坟墓等)清理、线路拆改及跨越等所涉及的全部征地和手续办理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租地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当地县人民政府统一标准执行。复垦保证金(发包人缴纳,自承包人进度款中等额扣除,待复垦验收合格后返还承包人)。
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等大型设备运输所需交通运输改扩建、清障、协调、道路修复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5)项目管理范围:承包人对项目建设的全面管理职能,对分包商的过程管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协调等。承包人负责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必要时应派人驻厂催交)。供货范围内设备供货的进度、质量、监造等由承包人负责管理。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其编制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数据和文件,配合招标方完成财务工程结算的编制和批复工作。采购范围内设备与材料的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在分部调试前负责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分部调试运行、整套启动试运行培训。
(6)其余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手续办理(发包人予以配合)、办理气象防雷检测、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并网验收、行政审批及备案等的手续办理等。
关于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计划工期:
总工期:510天。
工程总承包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直到缺陷责任期结束。
★2.5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工程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满足本项目设计要点及实际需求、达到国家出图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住建部现行勘察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标准及规定。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投标人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具有:【电力行业(风力发
电)】甲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2)勘察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施工资质: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6个月(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对应职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不得超出使用时限(180天)。
3.1.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6个月(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
(2)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在投标人单位6个月(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期间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参保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施工负责人承诺书》。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且不得超出使用时限(180天)。
(3)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3.1.5投标人业绩要求: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5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必要部分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5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必要部分复印件,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1.6 其他要求:
(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4 日到2026年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获取:投标人应先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须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进行获取文件操作。
注:本项目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方负责招标文件的获取。
费用包含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两部分,请投标人分别缴纳:
1)标书费:人民币20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联合大厦支行
账 号:1001 2605 0902 4906 642
汇款备注信息:投标人名称(可简写)+项目名称或编号(可简写)
投标人在上述第4.1款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送至yzw@cssczh.com并致电招标代理联系人确认。
2)平台下载费:人民币500元/每套,由投标人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如因投标人操作不当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3)投标人支付完“标书费”和“平台下载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平台下载费发票由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备注:
(1)平台注册操作指引: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试行版”;
(2)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4或进入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首页,点击“帮助中心”-“平台手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客服电话”。
(3)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仅用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均无需通过该平台,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为准。
(4)根据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规定,请务必在文件售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视为获取招标文件失败,未网上获取或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5.1。
如上述日程安排发生变更,以招标机构发出的书面变更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csscbidding.com/)上发布。
招标人:广西中船福龙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1号麒麟商务大厦A座2001室
联系人:马工
名称:上海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303号6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1:杨紫微15027302582(招标文件获取咨询)
联系人2:杨佳立13761127095
邮箱:yangjl@cssczh.com、yzw@cssczh.com
平台联系电话:010-89172128-4(供应商注册、下载费支付等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