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广州市革新路137号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广州市革新路137号办公室装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船物规〔2024〕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船舶大厦,建筑面积:约2100㎡。建设内容: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天花板改造、其他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等。船舶大厦的 3 楼(含东西副楼)、4 楼(含东西副楼)、5楼东副楼进行装修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3)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4)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注:1、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投标截止前近3个月(2024年1月-3月)的参保社保证明。(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2、以上人员不能兼任其中两个或以上岗位。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加盖电子印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2024年4月26日23时0 分至2024年5月9日0时0 分。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4.2.1前往“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csscbidding.com)。注册成功后,在“公告信息”功能中通过“标段包名称”或“标段(包)编号”检索到要参与的项目。
4.2.2标书费:5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将标书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标书费虚拟子账号中(虚拟子账号随机生成,每位投标人在每个标段中所使用的子账号是不同的),缴纳完毕后可以通过点击“到账查询”按钮,查询是否到账。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2.3下载费:500元/份,向“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支付。投标人将下载费以银行电汇形式汇入系统生成的下载费虚拟子账号中(请勿与标书费合并汇款)。因投标人操作失误将下载费支付错误的概不退还。
4.2.4标书费和下载费为两项费用,请投标人分别缴纳,缴纳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附件(如有)。
4.2.5招标代理机构和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分别向投标人开具标书费和下载费的电子发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年5月21日09时00分00秒。
5.2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s://www.csscbidding.com)递交经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
5.4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无需抵达现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船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船舶工业物资华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船舶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8号三楼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邮 编: 100861
联 系 人: 邓工 联 系 人: 郭莹、周涛
电 话: 18620216228 电 话: 010-59518626、8252
传 真: 传 真: 010-5951862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czb107@163.com
2024 年 4 月 26 日